好感谢。很多人说追老贼的书能追到完本,绝对是真爱,我认为这话没错。不是真正爱这个作者或是爱这个故事,你们不会一直坚持下来,谢谢你们的支持,三年了,失望的,满足的,新来的,离去的,老贼都深深感谢大家。 其次,有必要解释一下颇富争议的结尾。 老贼写书不敢乱写,必须要极大限度地尊重历史事实,尽量还原历史不更改史实走向的同时,还要把故事写得有趣味性,阅读性,让人觉得不那么枯燥,难度不是一般的大。真正的历史是值得后人敬畏的,翻开史书里的一段段记载,绝大部分都是血淋淋的,让人感到压抑,绝没有老贼笔下写得这么轻松,要把这些故事的气氛转化为轻松,其实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,写到这个程度,老贼自认为尽力了。 诸位有争议的地方大多是最后一章。这个我承认,确实有点仓促了。可是...
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,衰神附体。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,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,所有霉运通通退散。于是,她就赖上了他。boss,借个运!费南城纠结了一下,开始认真的脱衣服。沈于归惊恐你,你,你要干什么?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?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!!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...
穿越三年,长在乡间,有母无父,不见大千。就在张寿安心种田教书的时候,有一天,一队车马造访,给他带来了一个未婚妻。当清俊闲雅的温厚乡下小郎君遭遇美艳任性的颜控千金大小姐,鸡飞狗跳的故事开始了。...
末世时期战死的老军团长,重生为末世结束五百年后的新世纪小鲜肉(?)每当我脑子里响起BGM的时候,就觉得自己无所畏惧。方召。...
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!...
十方地狱禁不了我魂,浩瀚星空亮不过我眼,无垠大地载不起我脚,诸天神魔承不住我怒!我要这天地匍匐,我要这轮回断灭!...
天降神物!异血附体!群仙惊惧!万魔退避!一名从东洲大陆走出的少年。一具生死相依的红粉骷髅。一个立志成为至强者的故事。一段叱咤星河,大闹三界的传说。忘语新书,已完本凡人修仙传魔天记。...